通知公告
颍上县中医院实施“先看病、后付费”就诊模式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1-31 阅读次数:8794
我院今日实施“先看病、后付费”就诊模式,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意外伤害(意外伤害:交通事故、打架斗殴、自杀及其它各种外伤)患者和“三无”病人(无姓名、无住址、无陪人)来我院住院治疗时无须再交住院押金,只需与医院签订《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》,并提供医保证、农合发票和身份证(患者或家属身份证),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。 符合享受 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优惠政策条件的患者,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。患者确定住院治疗,持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做入院登记,办理住院手续。向医保办提供医保或者新农合证,核查身份确定是不是医保、新农合范围,确保患者登记信息准确真实,保证就医患者出院结算的顺利进行。将其医保证(新农合卡)原件、及本人身份证(户口本)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,与医院(授权住院处代签)签订《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》。 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(新农合)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。病人出院结算时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,住院处及时将病人的医保证(新农合卡)归还。 我院“先看病、后付费”就诊模式的实施,能有效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、看病不方便”等社会难题,让群众真正切实享受到医改成果。 |